裁判文书详情

罗**与杨**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罗**申请执行杨**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,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4日做出的(2014)隆*一初字第538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经四查两查被执行人杨**无财产可供执行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(2014)隆*一初字第538号判决书的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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