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中国**理委员会与山西天**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申请执行人中国**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**监会)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[2013]X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一案,本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,本案现已审查终结。

申请执行人中**监会称,

[2013]X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被执行**有限公司经催告后仍未自动履行。因此,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。

本院认为

经审查,本院认为,申请执行人中**监会依法作出的[2013]X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事实认定清楚、程序合法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,故对其申请,予以准许。综上,依照《最**法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(十四)项、第九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对中国**理委员会作出的[2013]X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准予强制执行。

裁判日期

二○一五年八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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