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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**诉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李**诉被告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中,因本案涉及土地征收纠纷,且本案须以该纠纷审理结果为依据。依照《最**法院关于执行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﹥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中止诉讼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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