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杨**与章文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杨*华诉被告章文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杨*华于2015年1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杨**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杨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4546元,减半收取2273元,由原告杨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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