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与中国建**限公司温县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与被告中国建设**温县支行因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,在本院审理期间,原告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自愿向本院撤回起诉,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98元,减半收取49元,由原告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、王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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