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句容市**有限公司与被告句容红**有限公司、马**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,句容市**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申请撤回对马**的起诉。
本院认为
本院经审查认为,句容市**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马**的起诉,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句容市**有限公司撤回对马**的起诉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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