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肖**与被告胡**、陕西建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,因原告未按期缴纳诉讼费,也未申请缓交、免交、减交诉讼费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(项)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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