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吴某某与闪某某、安徽舜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某某诉被告闪某某、安徽舜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本案案情复杂,本案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。依照最**法院《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》第五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转普通程序审理。
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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