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黄山恒**限公司与黄山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山恒**限公司诉被告黄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案情复杂、双方争议较大,因此,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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