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天**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九**限公司、合肥海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发现本案案情复杂,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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