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执行南阳**限公司与河南日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给付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南阳**民法院(2011)南民商终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。
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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