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株洲友**责任公司与株洲市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、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、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株洲**员会于2013年7月10日作出的(2012)株仲裁字第44号裁决,株洲友**责任公司与株洲市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株洲友**责任公司申请解除对株洲市**有限公司房产的查封并撤销执行申请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株洲**员会(2012)株仲裁字第44号裁决的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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