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正太集团有**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正**重庆分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自愿撤回起诉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正**重庆分公司申请撤回起诉,理由正当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正**重庆分公司撤回起诉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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