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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*玲诉刘*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刘**诉被告刘**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刘**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,撤回对被告刘**的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刘**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刘**撤回对被告刘**的起诉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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