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马**诉被告马**占有物返还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马*文诉被告马**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中,原告马*文于2015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,且符合各项法律的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马**撤回起诉。

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,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43元,由原告马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