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晏**与宣告晏**死亡一审民事判决书

审理经过

申请人晏**要求宣告晏**死亡一案,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,现已审理终结。

申请人晏明友于2014年6月20日来院称,其长子晏**自1984年7月左右无故走失,至今没有任何音讯,下落不明满30年。现晏明友向本院提出申请,请求宣告晏**死亡。

经查,晏**,男,汉族,*生,云南省昆明市人,文盲或半文盲,农民,原户籍住址:*,公民身份号码:*,申请人晏**与晏**系父子关系。晏**自1984年失踪至今,虽经申请人和其他亲属以及公安机关多方查寻,仍下落不明。晏**自1984年起,下落不明已满三十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,本院于2014年7月20日在《人民法院报》上发出寻找晏**的公告,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,现已届满,晏**仍然下落不明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晏**自1984年失踪至今未归,虽经申请人和其他亲属以及公安机关多方查寻,但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三十年。申请人晏**作为晏**的父亲,现申请宣告晏**死亡,符合法律规定宣告死亡的条件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条、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
裁判结果

宣告晏**死亡。
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裁判日期

二○一五年七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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