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庞**与于**占有物返还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庞*英诉于**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中,原告庞*英于2014年12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庞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250.00元,由原告负担125.00元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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