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申请执行人刘*、刘**依据(2015)长刑一初字14号判决书申请被执行人张**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,执行过程中,经查,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。如发现被执行人新的线索,申请执行人刘*、刘**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故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(六)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(2015)长刑一初字14号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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