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*(益阳**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益阳**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,暂无法执行本案标的土地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申请执行人威*(益阳**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益阳**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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