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执行耿*与董*离婚纠纷一案中,查明被执行人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也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时间向本院申报其财产状况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**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的规定,决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将被执行人董*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六日
赵某某与俞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曾*与方*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陈*与高*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陈**与陈*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柯*与王*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项*与被告柳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魏*与沈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执行裁定书
夏*与徐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熊*与左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訾*与陈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