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原告万金柱与被告丁宝宝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9月17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,在审理过程中,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
李**与沙**、许*等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葛**与赵*、董**、赵**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朱**与单小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黄**与单小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尹**与颜**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伍**与高**、高*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宋**与宋**等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袁*与袁*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王*与权磊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