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绩溪县人民检察院以绩检刑诉(2012)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*某犯贪污罪,于2012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因同案被告人胡*甲患严重疾病,无法开庭审理,本院于2012年11月7日中止审理本案。在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胡*某于2014年1月9日死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止对被告人胡某某涉嫌贪污罪的审理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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