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*与被执行人韩*合同纠纷一案中,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14)夏*初字第401号民事判决书,申请执行人田*于2015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本院认为
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田*与被执行人韩*于2015年10月12日达成和解协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之第六项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(2014)夏*初字第40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。
本裁定一经送达,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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