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赵**与河北**限公司、韩**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赵*申诉被告河**限公司、韩**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原告赵*申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赵**撤回起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赵**撤回起诉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