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于2015年12月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沈雷诉被告杨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原告于2015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沈*撤回起诉。
案件受理费50元,减半收取25元,由原告沈*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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