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邓**与向建*、林**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申请执行人邓**与被执行人向建*、林**房屋买卖纠纷一案,广州**民法院作出的(2012)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、第二百四十三条、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查封、扣押被执行人向建*、林**与欠款549258.27元及相应利息同等价值之财产,或冻结、划拨、扣留、提取其与欠款等额之款项。

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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