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张某某与馆陶县公安局管辖一审行政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张**与被告馆陶县公安局治安行政一案,本案受理后,原告张**申请将该案转由其他法院审理。依照《最**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四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移送邯郸**民法院指定管辖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