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原告田*芹诉被告戴**、田言党其他民事纠纷一案,原告田*芹、法定代理人马**于2015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田**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田**、法定代理人马**撤回起诉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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