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徐**与薛**、薛**、薛**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薛**、徐*与被告薛**、薛*乙赡养费纠纷一案中,原告薛**、徐*于2014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薛**、徐*的撤诉申请不规避法律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薛**、徐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50元,由原告薛**、徐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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