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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*与盐城市亭**管理中心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裁定书(2)

审理经过

原告万*诉被告盐城市亭**管理中心确认医疗保险行为违法一案,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,原告万*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万*申请撤回起诉的请求,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万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50元,依法减半收取25元,由原告万*负担(已交)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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