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李**、李**等与二审行政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上诉人李**、李**、李**、李**不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(2014)瑶行诉初字第00008号行政裁定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在审理过程中,上诉人李**、李**、李**、李**自愿申请撤回上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经审查认为,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,是其真实意思表示,符合法律规定,依法予以准许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二审裁判结果

准许上诉人李**、李**、李**、李**撤回上诉,按原裁定执行。

本裁定为终审裁定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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