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海南金**限公司与中建六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申请执行人海南金**限公司与被执行人**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,本院于2015年2月9日作出(2014)滨汉民初字第21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权利人海南金**限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。

本院认为

本案在执行中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但因执行款项尚未履行到位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院(2014)滨汉民初字第216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。

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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