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天津临港**限责任公司与杭州萧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天津临港**限责任公司与杭州萧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债务,案件执行完毕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天津**人民法院(2015)二中民四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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