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钟**与文云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钟**与被告文*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原告钟**自接到本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,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,又未提出免交、缓交申请。依照第二百十三条、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按撤诉处理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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