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国厦**公司与嘉善嘉**发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**限公司与被告嘉善**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被告向**提出申请,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。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案情复杂,故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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