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淄博建**有限公司与淄博**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淄博建**有限公司诉被告**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淄博建**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淄**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838元,由原告淄**程有限公司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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