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四川正科**程有限公司与四川远**限公司、成都万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正科**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远**限公司、成都万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四川正科**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四川正科**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四川正科**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12924元,本案适用简易程序,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62元,由原告四川正**程有限公司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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