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四川西**限公司诉绵阳市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四川西**限公司诉被告绵阳市**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现原告四川西**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。本院认为,原告四川西**限公司申请撤诉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处分诉权的合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四川西**限公司撤回起诉。

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0元,由原告承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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