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格尔木**责任公司与格尔木**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格尔木**责任公司与格尔木**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(2014)西*二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,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申请人格尔木**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,本院已立案执行。由于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和财产在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辖区内,为便于本案执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和《最**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9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院(2014)西*二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指定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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