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上海划**有限公司与上海孟**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划**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孟**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于2014年3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,于**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上海划**有限公司撤回起诉。

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,724元,减半收取计2,362元,由原告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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