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郑**与民出版社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郑**诉被告人**版社、博库**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向**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。现原告申请撤诉,不违反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郑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元,减半计人民币125元,免予收取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