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牛**与韩一×、韩*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牛**诉被告韩一×、韩**健康权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4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经本院审查,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一、准予原告牛**撤回起诉。

二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牛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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