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闫**与被执行人苗**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本院作出的(2012)敦民初字277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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