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龚XX诉被告黄XX健康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。依照《最**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按撤诉处理。
裁判日期
二O一O年三月三日
吕*与某公司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张某某与崇明县某镇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刘某某与黄某某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
沈某某与钱某某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姜某某与倪某某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a与c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侯XX与上海**公司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江某某与王某某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陈XX与上海**X医院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孙*与上海某幼儿园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