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刘**与刘**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刘**与被告刘**健康权纠纷一案中,因原告提出鉴定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中止诉讼。

裁判日期

二○一五年七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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