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申请执行人申学才与被执行人步文武健康权纠纷一案,申请执行人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(2014)商民二终字第87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,本院于2014年12月13日予以立案。执行中,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,且已履行完毕,申请执行人申学才于2015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终结(2014)商民二终字第8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
郭*、郭**、任*、郭**与郭*、郭**、李**、郭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荆**与刘*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刘**与荆*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田**与田运方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原告刘**诉被告安**、刘**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朱**与刘**、郭**、刘*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韩**与刘**、郭**、刘*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李**诉杜**、杜*、段**、杜世领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李某某诉杜某甲、杜某丙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郭**与侯**、祝*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