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王**诉尹**、郭**生命权、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王**诉被告尹**、郭**生命权、健康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王**向本院申请中止案件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条第(六)项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(六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中止原告王**与被告尹**、郭**生命权、健康权纠纷一案诉讼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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