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罗*与彭**、范**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罗*诉被告彭**、范**健康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罗*于2014年8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经审查认为,原告罗*的申请意思表示真实,符合法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罗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300元,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罗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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