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何**与周*和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何**申请执行周*和健康权纠纷一案,被执行人周*和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最**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1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荔**民法院作出的(2010)荔民初字第9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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