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乔**与孟**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乔**与被告孟**健康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乔**于2014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乔**申请撤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乔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600元,减半收取300元,由原告乔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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